复试分数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根据医学技术学院最终录取名额情况按分数排名,划定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
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人数一般是实际录取人数的150-170%,若过基本分数线考生数少于实际复试人数的150%的学科,按实际过线人数和接收调剂人数参加复试。
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单科满足学校复试分数线)。
类型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复试分数线 |
学术型 |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
01现代医学技术 |
309 |
02医学检测技术 |
309 |
||
专业型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20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10 |
|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10 |
|
085501机械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10 |
|
085601材料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10 |
|
086002制药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10 |
注:复试名单见附件《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按照规定统一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场地和时间进行网上面试。为了防止该网络平台临时出现问题影响复试,同时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
具体要求:
1)考生利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摄像头拍摄考生正面画面;
2) 考生利用手机扫描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摄像头从后上方角度拍摄考生环境画面(包括考生电脑屏幕面、桌面及手头可操作的画面);
3)复试现场利用主考官账号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外置摄像头对准存储题库的笔记本电脑屏幕。
注:考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双摄像头在线,最大程度展现考生复试环境。
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
每位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需由系统随机排序后,由复试组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预连线测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5:30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情况介绍5分钟(不得超时),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实践创新情况,个人的专业优势、兴趣及职业方向,今后的目标志向等方面情况。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题目进行回答。试题范围涵盖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基础与能力测试。问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复试专家结合考生的自我情况介绍、专业知识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问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
(4)复试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英语提问,考生使用英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问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在复试开始前,学院将逐个与参加复试的考生电话及邮件联系,通知考生复试时间段分配及复试通知,并与考生的复试平台进行预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确保通讯畅通。考生对复试提出的特殊要求及困难应及时上报学院招生办公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教育部门的统一规定预先缴纳复试费用100元整。缴费途径为:学信网缴费。
考生需提前将准备好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学业水平及综合能力相关证明(如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等),由学院资格审查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1)统考考生须提前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① 准考证;
② 身份证;
③ 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
④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⑤ 四、六级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
2)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②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从获得大专毕业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至少2年)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及复试PPT均按照通知要求,请于3月25日上午9:00前通过邮件向学院提交电子版,邮件请发至ygrh@bit.edu.cn,按照材料顺序命名后打包,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硕士面试-姓名-报考专业-专业方向】;原件在正式复试开始前进行网上视频审验。
为确保复试过程系统顺畅,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笔记本或者台式电脑、手机等设备,完成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设施的调试,确保测试环境与考核环境相同。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组秘书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考核开始时,考生需要按照复试组专家的要求,通过视频设备对考生周围环境进行360度无死角的检查。
复试过程中,考生座位应正面面对视频设备,并调整摄像头至平视角度,人与摄像头之间距离约50cm。
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回答问题时考生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提出的有违规或作弊行为质疑,考生应及时配合检查。
如果发现考生存在舞弊行为,考官有权直接终止复试,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备案。
考生应充分知悉并遵守上述规定,在网络平台上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复试流程。
考生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导致复试中断,时间超过10秒以上的,待网络恢复后复试组进行重新提问,不再继续使用和回答之前的提问。如果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则及时调整考生复试顺序,依次递补,待该考生的网络信号恢复后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的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复试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由复试秘书及时通知考生耐心等待,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复试工作。如复试平台或网络临时无法恢复,由学院及时联系校研招办协调解决,并及时通知考生。
根据考生在远程面试复试过程中的问答和综合表现,由复试专家组7名成员分别打分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打分形式,其中,专业知识测试结果得分占比40%,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得分占比40%,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结果得分占比20%。
依照7名复试专家为每名考生的打分结果,采取算术平均分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
计划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将于3月底开放,我校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相同。
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相关学科专业仅接受校内考生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所在门类的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学术型学科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全日制学科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
我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10720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接受校外调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门类须是医学门类(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为“10”且报考类别为学术型硕士)、或生物医学工程工学专业(专业代码083100)、或生物医学工程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77700)。且初试分数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所在门类(医学)的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其他调剂要求与校内调剂要求相同。
未被我院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向校外调剂。
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调剂到本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在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
3)我院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专业方向及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
4)我院根据调剂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调剂复试。
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5×40%
对应招生专业目录方向,按照各方向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采取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上述总成绩排名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调”方式进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后进行,按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由医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内容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10-68911916
北京理工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2022年3月21日